法学硕士课程融合实践与研究能力培养,由法律从业者、行业专家、学者及国际客座讲师授课。课程含研究型科目与选修模块(如金融、人权、法律与技术、知识产权),通过讲座、互动及实践研讨会教学,并提供跨机构学习机会。旨在培养专业法律知识与核心研究技能,提升法律实践领域的专业能力。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有资格参加本课程。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完成澳大利亚法学博士学位,或海外同等学历
或者
完成澳大利亚法学硕士、澳大利亚法学博士学位,或澳大利亚法学学士,最低绩点为5/7;
或者
完成澳大利亚法律硕士、澳大利亚法学博士学位,或澳大利亚法学学士,最低绩点为4/7,且全日制或同等的兼职法律经验;
或者
新南威尔士州法律职业录取委员会(LPAB)法律文凭,以及法律学科的澳大利亚研究生证书;
或者
完成新南威尔士州法律职业录取委员会(LPAB)法律文凭,并至少获得1年全日制或同等的兼职法律工作经验;
或者
获得法律资格证明,该资格证书可在澳大利亚执业执业;
或者
获得海外法律资格认证,并附有证据支持,该资格允许在海外司法管辖区(不包括沙里法律学位)担任执业法律执业者,并具备通过至少1年全日制或同等的兼职、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来学习课程的能力
C11265 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应考虑申请法律学C11265研究生证书。
与申请同时提交的辅助文件
对于需要具备专业工作经验或具备学习本课程能力的申请人:
简历 而且 服务声明 以下格式之一:
雇主提供的“服务声明”
由雇主签署的一份完整的“UTS服务声明”
statutory 一份确认专业工作经验的法定声明(仅适用于澳大利亚居民)
申请人会计师或律师在其公司信笺上出具的一封正式信函,确认其在业务方面的专业工作经验或参与程度、经营时间以及业务性质
以原始语言和英语注册的商业证书(例如提供澳大利亚企业的ASIC文件或ABN或类似文件)
个人陈述(约300字),阐述相关的专业工作经验以及继续学习本课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