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拿大读中学的所有学生和一部分大学生都要找监护人,很多学生和家长对监护人的职务和资格不太明白,下面澳际的顾问老师就为大家详细解析。
因职责的不同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临时监护:只负责协助提供监护信来办理签证而不行使法律监护责任,不负责到校报到签字。
2、永久监护,有效期一年的。
这两种的收费不同,监护人所负责的范畴也不同,所以部分学校,为了方便家长在国内尽快办理签证,会先找个临时监护人提供只提供监护信,等孩子到校报到后,具体负责监护的是另外一个人,这才是正式监护人。
被监护人年龄要求
18岁:阿尔伯塔、曼尼托巴、安大略、爱德华王子岛、魁北克、萨斯卡切温
19岁:不列颠哥伦比亚、新布伦瑞克、纽芬兰、西北地区、新斯科舍、纽马特地区、育空地区也就是说18或19岁以下的学生
去加拿大留学,需要办理监护。
监护人资格要求
1、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年满25周岁;
2、监护人不能离孩子和学校太远(reasonable distance);
3、监护人只是提供必要的安排并处理紧急事务,比如学校一些需要家长签署的文件可以由监护人签署,监护人没有义务负责学生的学习等。
特别说明
父母如果陪同学生在加拿大可以不要监护人声明。但是:
1、即使父母陪同,通常也是在学签过了之后再申请陪同的访问签证(这样能增大过签几率),所以通常未成年首次签证都需要做(哪怕是临时的)监护人声明;
2、因为父母持访问签证入境一次只能呆半年,所以即使父母在学生签证之前已经有加拿大签证了,为了避免签证官怀疑父母长期不归,最好也安排监护人声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监护人的义务
1、陪同参加学校所有主要的大型活动,比如新生报到、学校庆典等;
2、定期与寄宿家庭沟通;
3、每学期不低于4次去学校与学校负责人或者老师沟通,了解学生在校情况;
4、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等等。
如何找到放心的监护人?
1、严格审查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加拿大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要受托成为监护人,必须通过当地律师事务进行公证,律师在公证、出具监护人声明书时,要严格审查监护人的身份,确保监护人资格的有效性。
这里提醒各位家长,由于申请留学签证需要监护人声明书,千万不要为了办理留学签证,找一个“形式上的监护人”。
2、关注监护人的来源渠道
各位家长一定要关注监护人的选择过程。建议在加拿大有机构的
留学中介中选择监护人或委托学校寻找监护人。
3、注意监护人的居住位置
建议各位家长认真审核监护人居住的地理位置,监护人最好居住在孩子所在学区一定距离范围内。家长可以打电话到孩子学区的教育局去了解监护人居住的位置是否适合。
4、把好监护人的素质关口
监护人必须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爱心,同时,要善于沟通交流,要熟悉孩子教育和管理。
5、特别问题说明:
简单情况就父母或者亲戚在加拿大,那么他们可以充当法定监护人。加拿大法律规定,学生要和监护人住在一起。对12岁以下的学生则更苛刻,一位父母得陪同学生全时间居住在加拿大,为学生提供照顾及监管,如父母必须在学生参加国际教育课程时离开加拿大(返回原居地),学生需一同离开。